新三板劳务外包问题浅析

2015-08-28 07:23:40
[ BPO网导读 ] 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新三板挂牌有的企业存在以上情形

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新三板挂牌有的企业存在以上情形,如安美勤(831288)、建东科技(832478)、富翊装饰(831574)及英伦信息(832366)等。一般情况下股转公司会就该问题要求律师补充说明其对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是否存在影响。本文主要浅析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阐明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时主要从哪些方面说明公司劳务外包的合法合规性。
一、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定义与区别   
1、定义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让他们承担本应由企业内部员工完成的部分工作。其实质是变传统的一贯作业模式为现代的分工整合模式, 让企业重新定位,强调在某一个或几个环节来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除此之外的其他生产环节或经营职能都可以委托外单位来完成。
2、区别
    劳务派遣是用工形式,劳务外包是经营方式,两者共同之处在于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有些情况下其表现形式极为相似,但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两者区别如下:
1主体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节对劳务派遣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即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成立的法人实体;而劳务外包承包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一般机构较为简单,管理 人员较少;而承包单位机构健全,配置必备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2合同标的不同
    劳务派遣的目的是用工单位为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这一劳动力,故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劳动力)”,即按派遣人数和时间进行结算,劳务派遣单位主要收取管理费用;而劳务外包的目的是让承包人替自己完成某些非核心工作,故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即按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进度及质量进行结算,承包单位收取承包费用。
3劳动者管理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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