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019-06-10 19:03:14
[ BPO网导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4号)中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要求,切实激发人力资源市场活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八)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
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活动,集中推介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人力人才资源配置提供合作平台。
(九)加大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力度。
定期举办全国性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展示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人力资源服业知名机构和高端人才的交流,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有条件的本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
(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设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从2018年起,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品牌培育、知名企业和新兴项目引进、产业园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建设、合作交流、补贴奖励等方面。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另行制定。
各设区市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为加强工作协调,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人社厅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省人社厅负责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体协调工作。省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组织推动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级人才工作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会建设。加强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行业服务、行业代表、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自律功能,推动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化建设、行业信用评价、从业人员培训、高峰论坛活动举办、新兴业态管理监测等工作,加强行业发展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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