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2016-10-12 09:24:25
[ BPO网导读 ] 工信部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订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工信部下设软件服务业司,专门负责指导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研发,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5)2009年9月,财政部等部委发布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200号)提出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积极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制定相关的发包规范和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技术标准、研究建立服务外包企业服务评价制度机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手段,积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等一系列指导意见。
(6)201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提出了同意完善支持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措施,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等具体措施。
(7)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提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持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全球软件服务外包,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在国外申请专利等一系列决定。
(8)2010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通知规定,技术先进型企业三类业务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主要是从事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的企业;二是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BPO);三是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9)2011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加强了对软件服务的政策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得到高度重视;对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的软件服务企业提出了“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扩大了此前国家在离岸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对大范围的软件服务企业实行营业税优惠;政务部门要积极采用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从市场获取信息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实现,有利于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内需市场,培育和做强软件服务企业;提出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等一系列政策。
(10)2011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纲要提出“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以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强信息服务,提升软件开发应用水平,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同时提出“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这些政策都将引导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向产业能级更高、应用领域更宽的方向发展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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