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2016-10-12 09:24:25
[ BPO网导读 ] 工信部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订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工信部下设软件服务业司,专门负责指导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研发,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协会由北京市多家服务外包企业自主发起成立,旨在团结从事信息服务与业务流程外包的企业,在国家和北京市的产业政策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通过搭建政企桥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北京服务外包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国际形象,促进北京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本公司是北京服务外包协会会员,受协会自律规范。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软件行业相关法规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等。《中国软件行业基本公约》为国内软件行业规范。
为推动软件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及各部委近年来陆续发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具体政策文件如下:
(1)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将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型应用软件的发展列入优先和重点发展领域,并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多方面提供了若干支持的配套政策。
(2)2006年9月,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展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06]520号)从财政金融税收政策、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8个方面明确了今后促进我国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产品出口的努力方向。
(3)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对这些示范城市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非常优惠的财税政策,积极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4)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将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列入重点发展领域,并提出“把握软件服务化趋势,促进信息服务业务和模式创新”,“积极承接全球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引导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外包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运行维护等非核心业务,建立基于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服务外包体系”和“加速行业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推广”等重点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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