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征税 月销售额不足20000元的,部分税种可能处于免征范畴

2016-12-23 06:51:49
[ BPO网导读 ] 日前,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电商经营主体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的,不需要工商登记。

日前,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电商经营主体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的,不需要工商登记。
这意味着,未来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店不办营业执照将成过去时。
按照法律制定相关审议制度设计,预计“电子商务法”最快可能会在明年年中发布,至迟在明年年底。
在此期间,围绕电子商务法中相关内容和制度安排,会陆续开启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等阶段或环节,因此,对于淘宝、京东等各类电商平台上的中小卖家,尤其是尚未申办营业执照的卖家应该对该法的后续保持密切关注。
“网店办照”设想:监管模式或设想最早可追溯至2008年
事实上,关于电商平台开店是否应该“办营业执照”,平台、卖家及监管部门此前争议多年。
早在2008年,工商部门就曾试图开启“网店办照”管理。
2008年7月初,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网店新规),要求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该规定从 8月1日起实施。
根据2008年7月18日《新文化报》的报道,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的周伯华在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省工商局局长王宪林等陪同下视察了省工商局、长春市工商局。他表示,我国2007年网上交易额达到了1.7万亿,今年预计将达到两万亿,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以后将向全国推广。
但是,由于遭遇到主流电商平台和卖家的抵制,最后,不了了之,并未严格执行。
当时争论的焦点在于:电商平台强调“网店办照的目的是为了征税”,简单说,当时的电商平台基于做大平台交易量的考虑,选择取悦中小卖家,希望获得更为宽松的监管和发展环境。
事实上,在国内,营业执照是商事法律主体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形象的说,只有办理了营业执照,才能进入商事经营领域或市场。就像购买了门票才能看比赛一样。
简单说,民事法律主体通过办理营业执照就拿到一张从事经营的许可证,其经营行为和各种权益就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比如其字号权等。当然,取得经营资格的同时,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对经营商品的退、换货义务等。
但是,由于监管理念超前、但办照手段落后,再加上平台基于自身商业利益考虑大多抵制,使得当时的想法或措施,无法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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