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情况吹风会

2018-07-25 07:45:12
[ BPO网导读 ] 人力资源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要素市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要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依靠市场力量,根据市场需求,落实好积极就业政策

2018年6月29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颁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要素市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要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依靠市场力量,根据市场需求,落实好积极就业政策。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4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推进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就业促进法提出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方针,明确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目前,人力资源市场已经成为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重要手段,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的主要载体,推动实现了由“就业找市长”到“就业找市场”的根本性转变,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撑。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2万家,从业人员58.37万人,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44万亿元,为2亿多人次就业创业和流动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要求要结合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工作实际,制定一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管理的行政法规。党中央将制定《条例》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重要立法项目,先后列入了中央深改委工作要点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司法部、人社部起草了《条例》草案,经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对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是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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